广州梅花园有街坊报料,说在他们小区门口的必经之路上,有一处垃圾中转点,而堆放的并非自己小区的垃圾,反倒是隔壁小区的生活垃圾。最近,业主还听说这个垃圾中转点将要扩容升级,这让他们更加气愤。不过,隔壁小区的业主却称,这处垃圾中转点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设置在此,甚至早于对方小区建成。
垃圾问题,让人欲说还休。谁都见不得垃圾,闻不得臭味,不愿意小区垃圾桶靠近自己的房子,不让垃圾中转站靠近自己的小区,可是,每个人、每个家庭每天都在制造垃圾,这就是一个悖论。应该说,在垃圾处理上存在邻避效应是人之常情,是理性经济人与非理性社会人纠结的结果,应依规循理解决,不能简单、粗暴处理,冲突解决不了问题。既然,两个小区均在这一垃圾中转点堆放垃圾桶,这个地点就变成了共用的垃圾中转站,而且也有十多年的历史了,现在出现问题,就得好好协商,矛盾闹大了对双方居民都没有什么好处。
小区垃圾桶要摆哪里?垃圾中转站要建在哪里?永远难有万全之策。其实,垃圾问题更多是一个实践问题,如果处理得好,问题就没有那么大。常被用作垃圾处理典范的日本,垃圾分类之细几乎到了苛刻的程度,比如一个香烟盒,其间的纸盒、外包的塑料薄膜、封口处的那圈铝箔,要分成三类,然后分类丢弃。不仅垃圾分类有严格规定,垃圾收集日和具体投放时间也受到严格的限制,如果错过了规定日期的指定时间,就只能存放垃圾到下一个收集日再进行投放。如果不严格照规程分类操作、按规定时间扔到指定地点的话,将面临巨额的罚款,在以住宅团地为单位的区域社会,落下个“不履行垃圾分类”的名声,是一件非常没面子的事情。
人家垃圾分类进行了数十年,咱们一时比不了,但至少说明了,垃圾问题还是可以解决的,而且也需要共治,大家一起努力,而不是将责任推给别人。现在一些人就是这样,觉得交了垃圾费,就可以随便扔垃圾了,一旦不顺心就闹腾,这种习惯也不好,不是合格市民应有的态度。垃圾分类、定时定点投放的习惯不能丢,你不分类、不按时投放,垃圾就难以及时被运走,时间长了就会发臭,臭了你又受不了,你能说自己没责任吗?垃圾分类应该成为每个家庭的自觉行为。自己做到了,才有资格要求别人怎么做。
当然,垃圾问题最终在于处理,处理及时、得当,也可以最大程度地平复公众焦虑。一些小区的垃圾桶、垃圾中转站之所以人见人厌,很大程度上与垃圾处理不当有关,或没有将垃圾及时清走,或密封、除臭、脱水、冲洗等技术不过关,操作不规范。如果垃圾处理及时、操作规范,相信居民的反对声音也没那么大。所以,垃圾桶摆在哪、中转站建在哪,不是问题的关键,关键在于处理是否得当。而这,就需要各方努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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